根据墨西哥政府的规定,进口商除了要缴纳进口税外,还需在完税金额的基础上再缴纳15%的增值税和0.8%的海关手续费。
墨西哥对于国内不生产的商品,可免税从拉美一体化协会(ALADI)成员国进口。
1985年以前,墨西哥的最高进口税为100%,平均关税为75%,所有进口商品均需申请许可证。1985年后,由于加入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(现为世界贸易组织),墨西哥的最高关税和平均关税分别降至50%和42%,持有进口许可证的商品数量也大幅减少,占总海关税则号数的比例降至7%。1987年12月,墨西哥政府将最高关税进一步调降至20%。1995年墨西哥爆发金融危机后,从1996年起塞迪略政府将最高关税调升至35%(针对服装类),同时关税税率分为六个档次:0%;5%;10%;15%;20%和35%。
根据1982年开始实行的海关法,凡从事外贸业务的所有自然人和法人,均需缴纳外贸税。海关法还规定了各种外贸业务“无论其来源或去向”都必须缴纳不同的税款。普通税根据《进口普通税分类表》按从价征收。《进口普通税分类表》的分类依据是布鲁塞尔关税理事会制定的《统一关税商品分类》。